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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华人华侨妇女儿童联合总会会员登记表

(请不要重复登记请确保您登记的信息准确无误。登记成功本页面会显示提示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姓名
生日
外文名
外文姓
住址
邮编
城市
电子邮件
手机
何时迁居挪威
兴趣爱好
是否同意本会章程 (请见背面章程)
建议/备注
会长团意见:盖章
 :日期
填写人签名 地点 日期 

注:此表格可以发到以下电子邮箱或者寄到联系人的地址:

联系人 补艳丽

TLF 48450816

电子邮箱 yanli.bu@ncwa.no

填表日期
登记注册会员后要记得:
1. 缴付会费; (账号等信息见本页下部。)
2. 加入妇幼联的微信群(成功递交后会显示群二维码); 因为妇幼联的活动通知都是通过微信发布的。
3. 如若有问题可与补艳丽副会长联系 (联系电话 48450816, 也包括在您递交后发给您的电子邮件中,也会显示在您递交成功后在本页上显示的返回信息中)。
4. (请不要重复登记。登记成功本页面会显示提示信息。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5. 欢迎订阅妇幼联的微信公众号(见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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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版:下载 / 打印 / 填写 / 扫描 / 递交 [PDF] [MS Word]

修改纪录
- 2019年4月,线上版本第1版。
- 2019年11月,线上版本第2版。第六届理事会简化了之前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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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华人华侨妇女儿童联合总会章程

(20.11.2022 修订)

第一条 名称:

中文: 挪威华人华侨妇女儿童联合总会

English: Norwegian Chinese Women and Children Association

Norsk: Norsk-kinesisk Kvinne og Barn Forening

第二条 性质:

本会是由在挪威生活、学习、工作并遵守挪威法纪、法规的华人华侨妇女、儿童组成的一个非政治性、非盈利性的群众组织。本会按照挪威政府有关民间社团组织的法律在挪威奥斯陆(Oslo)登记和注册。

第三条 宗旨:

本会将遵照挪威政府有关社团的法律规定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妇女、儿童的作用,提高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世界和平而做出贡献。

第四条 基本任务:

1. 广泛联系和团结在挪威的华人华侨妇女和儿童,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促进团结和友谊。
2. 努力融入挪威当地社会,积极参加挪威当地的社会活动,提高华人妇女和儿童在当地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3. 积极参与和配合各社团的活动,努力增进社团之间的友谊。
4. 发挥助人为乐的精神,帮助有困难的妇女和儿童,尤其是他们中的弱者。
5. 努力同中国国内的妇女儿童组织和世界各地的妇女儿童组织交流和沟通,共同进步和发展。

第五条 会员:

凡符合本会章程第二条的规定, 在挪威有合法居留权的挪威华人华侨妇女和儿童, 均可以自己本人的名义, 按照自愿的原则加入本会,并填写一份"妇幼联会员登记表",经本会理事会审批后,该妇女或儿童即可加入本会。年龄不限。

会员义务:

1. 热爱本会,维护本会利益;
2. 同意本会章程;
3. 按时交纳会费;

会员享有的权力:

1. 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工作(理事会的工作) 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参加本会的活动。

第六条 权力机构和组织形式:

1.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会议和它所产生的理事会。本会的日常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全体会员会议赋予理事会全权,处理日常会务。理事会推选产生应届的会长。理事会由: 会长1 人; 常务副会长1 人;秘书长1人; 财务长1人;副会长若干人组成。

2. 会长负责理事会的分工安排;会长负责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会长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安排向理事会提议增聘和解聘理事会成员、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即可生效。增聘的理事的任期与应届会长的任期相同。

3.理事会的职能是:决定本会的各项事宜; 协助和支持会长开展各项活动;决定会费的支出原则; 负责以本会的名义安排活动和进行国际交流。

4.荣誉会长
职责: 如果要对本章程中的第二、三、四条进行修改提议,理事会须通知名誉会长,如果对章程的其他部分进行修改提议,理事会如有需要,可以邀请名誉会长参加讨论.

第七条 领导机构及其成员的任期::

1. 会长及理事会成员的任期均为2年;
2. 会长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3. 会长及理事会成员也可提前离职, 但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 理事会成员在其他机构任职,不可以参与/有任何违背会员义务和影响本会利益的活动/行为。假如相关事项与其在本会所担任的职务冲突、且可能会不利于本会之利益,或者不能很好完成本会所分配之工作,经理事会多数同意,得以随时解聘。

第八条 本会设顾问若干人,名誉会长1人,主要聘请使馆有关领导和支持本会工作的人士担任。

第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

1.会员自愿交纳的会费;每年会费300 挪威克朗,18岁以下儿童150挪威克朗。

2.向挪威中央和地方政府申请项目和相应的支持。

3.热心人士和机构的捐助。

第十条
1. 本会的解散应经全体会员表决通过。
2. 今后本章程之修改,须经参加会员大会的会员表决且获得多数同意。

帐号名称 Norwegian Chinese Women and Children Association
银行 DNB ASA. Oslo
银行帐号 1506 35 7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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